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武方切,音忘。失也。《孟子》樂酒無厭謂之亡。《註》謂廢時失事也。《家語》楚人亡弓,楚人得之。
又滅也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楚王與凡君坐。少焉,楚左右曰:凡亡者三。凡君曰:凡之亡也,不足以喪,吾存。
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以喪禮哀死亡。
又逃也。《大學》舅犯曰:亡人無以爲寶。
又《前漢·韓信傳》蕭何聞信亡,自追之。
又與忘同。《詩·邶風》心之憂矣,曷維其亡。
又《正韻》同無。《詩·邶風》何有何亡,黽勉求之。《毛傳》亡謂貧也。 《說文》从入从。《徐曰》音隱,隸作亡。《藝苑雌黃》古惟用兦字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兦之兦,今又變林爲四點。